三名男子找工作不成劫杀两卖淫女在深圳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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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4:4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深圳讯(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王华兵) 3名抢劫、故意杀人罪犯李锦喜、于海峰(均为哈尔滨市人),刘强(大连市人),南下深圳找不到工作,便合谋劫杀了2名卖淫女。昨日三罪犯在深圳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0月下旬,罪犯刘强、李锦喜、于海峰从大连到深圳找工作,并合租于一出租屋。至2003年11月中旬,三人因找不到工作,便合谋抢劫卖淫女。11月16
进房后,刘强与夏×在客厅沙发上发生性关系。李锦喜将肖×带进房间后便声称抢劫,并将肖×捆绑手脚,用毛巾塞住嘴巴。待刘强与夏×发生性关系后,又将夏×捆绑。期间于海峰赶来进行搜掠,抢得手机等财物。随后三罪犯将两女掐死逃离现场。 宣判后,三人均不服提出上诉。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昨日深圳中院依法在深圳市对三名罪犯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