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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今年人大会议议案可能为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5: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11件议案拟全部转为建议处理,广州开全国先河

  本报讯记者曾璇、实习生梁绮婷、刘学军报道:每年人大会议,总会确定代表议案若干,这种“惯例”可能从此改写!昨日,三份报告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引起极大关注———市人大法委、城建委及财经委建议:今年广州市人大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全部转为建议处理。

  如果报告获通过,广州今年3月召开的市人大会议将是全国首次产生“零议案”的人大会议。

  依法提出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尤其在大会期间联名提出议案,因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被代表广泛运用。有时一些不符合议案要求的事项,也由于希望“增加影响力”而被代表当作议案提出。因此,会后“议案”因不符合条件转为“建议”处理的情况不在少数,但“零议案”前所未见。

  今年广州市人大会议期间,会议主席团将11件代表议案分别交付给市人大法委、城建委及财经委审议。昨天,三个委员会都提交报告,建议这11件议案不列入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会议议程,或待立法条件成熟时适时列入立法计划;或转为代表建议转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报告都详细陈述了理由,并分别提出了办理意见。

  据了解,人大代表提出的11件议案中,大部分议案没有根据有关规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文本及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说明,只有一件议案提交了法规草案文本及说明,但市人大法委认为,其草案拟规范的事项可以通过修改广州市的有关法规来解决,因此不必另行制定法规。

  昨天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报告时,对此问题颇有争议。赞成者认为议案确实应该加强“把关”、提高质量,严格按法律规定的“议案”来确定和处理,节约行政成本;反对者则提出:广州的步伐是否迈得太大、太快?在我国人大代表是兼职代表的情况下,要求代表议案附有详细的法规草案文本及说明是不切实际的———如果这些工作都需要代表做,那立法机关又干什么呢?如果按这种标准,除了法律界代表、官员代表或者本身是人大工作者的代表,大部分代表可能从此根本无须提议案也无条件提了!

  报告仍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但有意见认为,无论报告通过与否,广州出现的这种罕见情况都将对全国各地及今后的人大会议、代表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大会收到991件议案,全部为立法案,其中512件提供了法律草案文本,占议案总数的51.6%。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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