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冒失开车门致电动车失控酿祸 交通肇事案昨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6:43 龙虎网

  【龙虎网讯】林成,忠厚老实的样子,让人怎么也无法将其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在一起。昨天上午,他早早来到鼓楼法院大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等着开庭。10点钟,法官宣布开庭。林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带至被告席。

  开门酿祸

  2004年11月16日,林成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林成被依法取保候审。造成目前局势的原因,就是林成打开了一辆出租车的左前车门。

  26岁的林成在市区做出租车二驾。去年10月25日上午交班后,路过汉江路附近43路公交车站时,林成发现熟悉的出租车司机陈某正将车停在那里。

  林成走上前就拉开陈某的苏AB2150红色出租车车门,在拉开车门的一瞬间,66岁的缪老先生正好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64岁的老伴许大妈由东向西经过这里。林成拉开的出租车前车门正好碰擦上缪老先生的电动车右侧刹车把,致电动车失控向左侧倾斜,又与正常行驶的苏A21279号43路公交车的右后侧碰擦,致缪老先生和老伴许大妈摔倒受伤。缪老先生和林成发生短暂争执后,林成便走开了。

  受伤的许大妈呕吐不止,送到医院不久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家人万分悲痛。

  事故认定

  通过一系列的技术鉴定,交警部门终于查清上述事实。交警五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林成在开启苏AB2150出租车车门的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妨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而肇事,应负此事故主要责任;陈某在设有公共汽车站和消防栓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发生事故,应负此事故次要责任;缪老先生夫妇及公交车驾驶员不负此次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林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法院判决

  昨天上午11点,鼓楼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林成开启车门的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主要原因,应当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人林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林成及其辩护人提出林成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辩解辩护意见,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纳。被告人林成系初次犯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林成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民事索赔

  早在2004年12月28日,缪老先生及他的3个成年子女就将林成、的哥陈某、该出租车的实际主人李某(注:其将车子租给陈某开)、南京市公交总公司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告上鼓楼区法院,要求上述4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0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为8万元。

  今年1月26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被告均不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由很简单,均认为许大妈的死与己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林成被提起公诉后,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法院下达裁定,中止了民事索赔官司的审理。如果刑案一审生效,法院将很快恢复对民事索赔一案的审理。(文中林成为化名)

  作者:李自庆 陈敏洋 眭军杰

  (来源:金陵晚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