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为救老板被歹徒杀死 能否算见义勇为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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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6: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7月14日消息(记者 刘湛) 重庆南坪丽德电脑城保安上班时为救老板遭枪杀,是工伤还是见义勇为?电脑城所属的德威公司表示,将协助赵军家属申报见义勇为奖。 7日凌晨1时许,南坪丽德电脑城老板程某与司机在电脑城附近遭遇4名身着黑衣的平头男子持刀狂砍,程某与张某均受伤。其间,电脑城值班保安赵军见状冲上去夺刀,几米外花台边一汉子一枪打在赵军胸膛上,赵应声栽倒,随后死亡。28岁的赵军是开县人,一年前
事发后,赵军所在的德威公司拟按工伤给予家属相应补偿。家属则认为,赵军的职责是保护大楼内的安全。事情发生在大楼外,他又在发现歹徒有凶器的情况下,奋不顾身去保护另一个人的生命,是见义勇为。他们和德威公司打算向有关部门申报。 重庆佰锐得律师事务所黄汉强律师认为,一方面,赵军是在上班期间为保护公司老板而受伤,属工伤;另一方面,《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第三条规定,不负有特定职责的公民,置个人安危于不顾,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行为就是见义勇为。 市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先生个人认为,赵军的行为可以算见义勇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