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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活动室能否收取空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7:45 深圳晚报

  小区活动室能否收取空调费

  物管专家认为应征得业主同意并有专人监管

  本报记者潘彦报道随着天气炎热,空调的使用也日渐频繁起来。7月7日下午,本报民生热线就接到了小区业主对于管理处加收小区活动室“空调费”的投诉,记者就此进行了跟
踪了解。

  业主投诉:活动室要收两元空调费

  投诉人史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长城花园一期的住户,花园首层有一个业主活动室,里面有棋牌、乒乓球、桌球等活动设施,平时大家经常去里面活动,一直也没有收过任何费用。今年7月4日,管理处忽然在活动室门口贴了一张通知,每次进活动室要收取两元钱一次的“空调费”,管理处还派了专人在门口负责收费。史女士觉得很诧异,她询问了这位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居然是如果不交钱就关掉空调,只能开电风扇。对于这一做法,史女士认为,小区活动室是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设施,管理处没有理由再收取这样的费用。她表示小区里不少居民都有类似的看法。

  管理处:开动空调电费太高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与小区管理处取得了联系。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个活动室最早是一家企业自己建造、自行管理的,只是向本企业居住在该小区的职工开放;2004年9月收归小区管理处后,才成为小区居民公共的活动场所。今年5月份以来,我们光是活动室的空调费一个月就要交2000多元,占用了小区管理费很大一部分开支。我们曾经就收费的问题向业主委员会咨询过,他们也表示没意见,于是我们就贴出了通知。活动室作为娱乐场所,无论是运营还是管理都要花钱,自从收回以来我们派了专人管理活动室,即使只开电扇费用管理处也是“亏”的。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不少小区活动室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他们这样做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有关部门:收费应有业主监管

  就此,记者咨询了有关专家。一位长期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家表示,小区管理处对业主收取费用应在账目公开的基础上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只有取得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管理处才可以考虑加收合理性费用。而且,类似于这种收费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派专人进行管理,而这笔费用尽量使用在小区建设中,不应该由管理处随意自行挪用。

  作者:记者潘彦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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