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西大厦” 摊上“墨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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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9:33 法制晚报 | |||||||||
摄/付中 本报讯北京广西大厦落成三年多后,东城区书画协会副会长、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耿先生偶然路过该大厦时,才惊讶地发现“北京广西大厦”六个金色的招牌字出于自己笔下。
为此,耿先生起诉要求确认北京广西大厦侵权,将大厦的招牌字拆除,并将带有这六个字的侵权物品全部销毁。今天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说法 据耿先生称,1999年底,一位书法界的朋友曾受人之托,请他为北京广西大厦题写招牌字,并表示一旦作品被采用,将进一步与耿先生协商使用办法。随后,耿先生写了带有落款盖印的“北京广西大厦”繁体、简体字各一幅,交给了对方。 后来,再没人向耿先生提这事。一直到2003年,耿先生到一位住大厦附近的朋友家串门,这才发现其写的字被挂到了这座22层的大厦上面,大厦的宣传册、办公用品甚至到餐饮单和员工名片上,也都印着这几个字。 被告说法 北京广西大厦的代理律师曾向法庭出具了耿先生当初交付的书法作品,称该作品与北京广西大厦现使用的招牌字有区别。 庭前采访 今天上午,记者与北京广西大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取得联系,他称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意见不便透露,同时办公室主任强调,大厦的招牌字确非耿先生所写。 昨天下午,耿先生向记者展示自己书写的“北京广西大厦”复印件,并称大厦现用题字很有可能是从自己的多幅作品中各选取若干字“拼凑”而成的。 小图为北京广西大厦用品,其上有被控侵权作品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