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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期待“行规”撑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23:11 舜网-济南日报

  近日,一位市民来到历下阳光大姐服务社,张嘴说道:“我想找个保姆,要好的。”服务社主任王学军听到这句话后犯了难:究竟什么样的家政服务员算是好的呢?

  其实,我市许多家政服务公司都有同样的困惑,那就是应该如何界定服务员的服务水平。

  目前我市许多家政服务公司虽然都有星级服务员,但所依据的标准都是“家规”,在整个行业中并没有一个为大家所接受的统一认定标准。标准的缺失使众多家政公司只能“各自为政”,有的家政服务公司的三星级月嫂,其服务水平甚至还不如另一家政服务公司的一星级月嫂。良莠不齐的星级评定使用户对家政公司的星级服务产生怀疑。

  家政公司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能够出面制定一个切合实际的服务评定标准,大家都按照这一标准来认定自己的星级服务员,一方面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挽回用户对家政公司星级服务日渐失去的信赖。

  令家政服务公司颇为头疼的另一个问题是,服务人员在合同中常常难以被赋予同等地位,特别是健康问题。家政服务员刘大姐曾经某家政服务公司介绍,到一户刚生完小孩的家中做月嫂。刚去几天,细心的刘大姐就发现用户家中的这位新妈妈有些异常。在医生对产妇进行回访的时候,刘大姐获知这位用户患有某种传染性疾病。刘大姐马上将情况告诉家政服务公司,然后与该用户提前终止了合同。在刘大姐及家政公司的坚持下,用户还承担了刘大姐到医院进行相应检查的费用。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刘大姐一提起来仍然心有余悸。她告诉记者,幸好当时没有被传染,如果传染上了,以后就没法再做月嫂了。

  据了解,我市规模较大的家政服务公司在服务人员上岗前,都要求服务人员先到医院查体,取得健康证后才允许上岗。但作为合同另一方的用户在健康状况上却往往是“语焉不详”。某家政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一旦发现用户或其家人患有某种传染性疾病,他们只能采取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用户为服务人员承担查体费用等事后补救措施。但由于某些疾病具有一定的潜伏期,所以即使当时查不出来,也不敢保证没有被传染,有的服务员甚至会因此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

  家政服务公司的从业者因此希望,能有权威部门出面制定相应规则,让他们能够理直气壮地要求用户也出示一份类似的健康证明或做出承诺,使家政服务人员能够安安心心工作。

  (本报记者 姜欣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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