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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称不知六字为何人所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3:29 新京报

  书法家讨要“北京广西大厦”书法著作权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北京广西大厦”六个大字,已在位于朝阳区潘家园的北京广西大厦的楼顶挺立了4年,但一直没有落款。昨日下午,自称字的“主人”的耿军和北京广西大厦代理人在朝阳法院就字的出身进行了辩论。

  原告:字乃自己5年前所写耿军是东城书画协会

  副会长,他说1999年12月,鼓楼中医院王医师找到他,说广西大厦的承建方谭经理想约字,请他书写“北京广西大厦”六个字。随后,他将盖有自己印章的一繁一简两幅作品交给了王医师,之后就没了音信。

  3年后,耿军看到广西大厦时,立刻认出牌匾上六个大字是自己所写,前去询问时被告知:该字出自广西一位已落马的前任高官之手。但耿军坚信字是自己写的,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字为自己书写,大厦拆除牌匾上的字,并销毁相关涉嫌侵权物品。

  被告:字体有差异,非原告所写

  大厦的代理人说,得知耿军起诉后,他们只找到了一副盖有耿军印章的“北京广西大厦”繁体书法作品。经过比对发现牌匾上的字与找到的字差别很大。

  耿军解释说,字形确实不同,书法作品不强调每个字都一样。耿军认为牌匾上的字应该是自己的草稿或者是几幅作品拼凑而成,因为王医师还带走了他的草稿。同时,他要求被告说明牌匾上字的作者和书法原件。

  对于这一要求,被告说因谭经理已经过世,现在无法说明是谁写的,更拿不出书法原件。但他们指出,虽然牌匾是在2001年挂上的,但设计早在1999年8月之前就完成了,早于耿军所说的题字时间。他们认为,牌匾上的字不是耿军书写,拒绝法院提出的调解建议。由于原告申请笔迹鉴定,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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