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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夫妻“蛀虫” 双双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获悉,成都中院日前对一起发生在高校的腐败案作出终审判决:某大学原教务处处长张绍学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张绍学之妻———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张锦辉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该大学教务处原调研员刘启玉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院同时判决对张绍学、张锦辉受贿所得的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张绍学贪污所获赃款
1万元、挪用的公款15万元、刘启玉贪污所获赃款1万元返还学校。印教材套取公款私分

  成都中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张绍学在担任该大学教务处处长期间,委托一家文印服务部为学校印刷《计算机文化基础》教材。张绍学要求文印服务部负责人陈某以每本书30余元的价格虚增报价。同年12月,该书印刷完成并交付后,该校计财处依据文印服务部出具的印刷费发票金额,从学校转款25.9万余元到文印服务部账上。张绍学随后派刘启玉等人从陈某处领回24万元。此项业务中,张绍学、刘启玉各分得1万元。小金库截留公款挪用

  2001年至2003年底,张绍学擅自在教务处私设小金库,指定由刘启玉保管小金库的资金。

  2001年11月7日,张绍学让刘启玉将教务处小金库资金5万元交给自己保管。2003年6月15日,张绍学以学校部分学生的“专升本”名额申报出现问题、需到有关部门“打点”领导为由,让其妻张锦辉从刘启玉处签字领取小金库资金10万元。张绍学将上述15万元用于个人使用。

  2003年12月7日,张绍学叫妻子张锦辉从刘启玉处签字领取小金库资金27万余元。2004年3月17日,张绍学因害怕有关方面检查,让张锦辉准备38万元还给刘启玉,因发现学校内有检察院车辆,张锦辉遂将准备的38万元放在亲戚家中。调整人事收取“感谢费”

  2000年底,教务处人员调整时,文印室承包人何某得以继续承包,先后三次送给张锦辉现金共71000元以示感谢,张锦辉将何某送5万元的那次情况告诉了张绍学。

  案发后,张绍学、张锦辉夫妇退出人民币60万元,刘启玉退出15万元。成兴赖 本报记者 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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