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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后少女坠河 父母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夜里,18岁的少女晓艳和青年夫妇李锋、何红吵架后,从金堂毗河大桥蹊跷落入河中身亡,晓艳父母为此与这对夫妇打官司,要求赔偿。晓艳父母的代理人认为,因为李锋的妻子何红对晓艳心怀“夺夫之恨”,事发当晚以恶毒言辞攻击晓艳,导致晓艳自杀,因而认为被告应当对晓艳之死负责。昨日,金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据介绍,今年4月12日晚9时许,李锋与晓艳等打麻将,被妻子何红叫到金堂毗河大桥
上吵架。晓艳在接到电话后赶去“劝架”,哪知道去后不久就坠入河中。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晓艳系自杀,不予刑事立案。

  晓艳的父亲高华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不相信晓艳是自杀的。但没有证据证明女儿是遭他杀,所以他们只好打民事官司,要求对方赔偿损失7万余元。昨天上午9时许,此案在金堂法院公开审理。

  根据李锋的笔录,他去年在工地与晓艳认识,平安夜前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晓艳怀孕后,今年1月10日,李锋让妻子何红陪晓艳去杨柳卫生院打了胎,李锋和晓艳都向何红保证,他们相互不再见面。事发当晚,何红看到丈夫李锋和晓艳一起打麻将,称晓艳又在勾引他的男人,心中又重燃了“夺夫之恨”,掀翻了麻将桌。

  高华斌的代理人称,在晓艳接到李锋的电话赶到毗河大桥解释时,何红用极其恶劣的语言对晓艳进行人身攻击,晓艳一时冲动才跳河的。原告因此认为,晓艳的死与被告的辱骂有直接因果关系。

  被告代理人在答辩时称,何红只对自己的丈夫心怀不满,从来没有恶毒地骂过晓艳。

  因被告不愿接受法庭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此案。(涉及隐私,文中均系化名)本报记者 杨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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