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用假名出院告医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5:02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王瑞君记者王天军)因工伤入院治疗,在明知同事用假名为自己看病的前提下,出院后还以医院侵犯自己的姓名权为由,要求医院赔偿。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其赔偿请求。 去年1月,旅顺人石文(化名)在工作时受伤,被送到旅顺某医院救治时,厂办人员将她的登记姓名写为“高娟”,石文出院后便以病历资料姓名不是本人姓名为由,要求医院将
医院并不接受石文的说法,理由是:住院治疗是事实,登记姓名叫高娟,其间医务人员喊其高娟她也答应,未提出异议。 旅顺法院审理,对石文提出的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考虑到医院确认石文两次住院的事实,以及对原告身份核实并无差错,因此应将病历资料上的姓名“高娟”改为石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