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发布今年第7号消费警示:购物要索取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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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6:4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永和、通讯员王体年、胡岳元、实习生姜倩、郑艺报道:13日,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今年第7号消费警示说,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1.6万多件,其中关于质量问题的投诉高达1.16万件,占投诉总量的70.66%。 分析表明,投诉集中在商品质量差、涉农问题等方面。据此,省消委提醒消费者注意:千万不要匆忙购买连常识都不懂的商品;不要轻信商业广告,多向已使用过的消费者请教
省消委特别提醒说,购物后一定要索取发票、保修单、信誉卡、保险卡等,它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享有某些权利的证明,是一种交易合同的体现。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可据此维护自己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