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镇政府非法卖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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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7:3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叶勇 日前,双城市五家镇居民鞠家一向记者反映:2003年当地镇政府向他有偿出让一块土地,后来得知,该土地属农业耕地,镇政府无权出让。地不买了,钱总要还回来吧?然而,在法院判决下达了半年之久的今天,鞠家一依然双手空空。
据了解,2003年11月20日双城市五家镇政府与鞠签订合同,将一块8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出让,价格为8万元,双方约定“此地用途为畜牧业开发、加工型企业”。此后,鞠开始购买建材。去年初,鞠向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得知,他所购得的土地属农业耕地,五家镇政府根本无权出让。于是鞠找到镇政府协商,但对方告诉他:地可以不要,但买地的钱镇政府花了。 去年8月,鞠一纸诉状将五家镇政府告上法院。同年10月29日,双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由五家镇政府退还鞠已交纳的土地补偿费8万元。 手拿判决,鞠多次找到五家镇政府,但得到的答复还是:“钱花了,没有了。” 日前,记者与五家镇党委书记韩德新取得联系。韩表示,镇里现在的财政经费很紧张,而当初镇政府收取的8万元土地出让金早被政府花掉了。 对此,鞠家一称:“当初买地是借的钱,为的就是尽快致富,可如今富没致成,却变成了两手空空,还要常常面对债主的追讨。” 眼看着法院的判决无法正常执行,而还款日期又是一个未知数。目前,处于窘境的鞠家一已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讨回自己的钱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