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雷时要离电器8米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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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7:58 成都日报 | |||||||||
(记者裴睿)针对双流县连续发生村民触电死亡事故的教训,市安监委昨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并提醒村民:打雷时要距离电器8米以上。 更换不合格电器设备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基层电力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要求安装防触、漏电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按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试跳测试,及时处理、更换不合格、不能正常投入运行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特别是针对在雷雨潮湿环境下农村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出现的异常,当地供电部门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因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能有效投入运行导致的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此外,各区(市)县供电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雷雨大风天气对农村配电线路正常运行所造成的影响,加强恶劣气候特殊巡视,对异常断电情况认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置。 打雷时离电器8米才安全 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在宣传时应特别告知村民: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当地供电部门取得联系;在恶劣的天气情况(刮大风、下大雨、打雷)下要尽量减少或避免外出,并与异常放电或带电线路设备(如电视、电风扇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即8米以上;如发现异常和危险,要及时通知供电部门或专职人员马上处理,排除可能导致触电伤亡事故的隐患。(来源: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