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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计价公交车糊涂收费8年 3路公交车终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8:00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唐志强)早在8年前,物价部门就对桂林市的一条公交线路下文规定分段收费,然而直到本报报道提出疑问之后,该公司才于7月11日在车辆上面“明码标价”。

  日前,有市民向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乘坐桂林市3路公交车时,有人投币1.5元,有人投币1元,让人摸不着头脑(详见本报7月10日“桂林新闻”版报道《该投1元,还是1.
5元?》)。

  7月14日,桂林市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约见记者,表示非常重视本报报道,同时正式说明:3路车实行分段计价,以胜利桥站为界,界内票价1元/人次;跨界票价1.5元/人次。也就是说,从“桂林(火车)站”或者从“长海”方向乘车,只要过了“胜利桥站”,就要投币1.5元,其他情况可以投1元。此外,在本报报道见报的第二天,该公司就在所有3路车前门左侧醒目位置贴出了有关提示。

  同时,该负责人出示了一份桂林市物价部门关于3路车实行分段计价的文件,然而,记者发现,文件的批复日期是1997年1月3日。也就是说,3路车的收费问题早在8年前就已经非常明确了,可是,为什么广大乘客一直不清楚,导致“糊涂”交费呢?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早就在内部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很多老司机都据此来提醒乘客交费;自动刷卡系统只能设置一套程序,所以全路段只能刷1.35元。

  至于为什么8年来,没有将分段收费标准在公交车车身上标明,该负责人没有明确回答,只是说要“问领导”。随后,记者将此情况转给桂林市物价检查所,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进行调查了解。

  作者:唐志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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