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本违法 殴打民警法不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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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09:47 桂龙新闻网 | |||||||||
桂龙网7月15日讯通讯员陈金茂报道:7月14日下午,陆川县马坡镇雄英村油房队的吕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遇交警检查时态度恶劣,不服交警处罚,甚至殴打执法交警,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5天的处罚。 当天下午14时左右,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吴警官、张警官等民警在玉林市城站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桂KTL448的摩托车满载着一车的杂物和一名乘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吕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吕某妨碍执勤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殴打民警的的恶劣行为,决定对吕某处以15天的治安拘留。 来源: 桂龙网 责编:黄珊 作者:陈金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