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孩子代父签用电合同 儿戏造成触电亡人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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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0:14 宁夏日报 | |||||||||
7月7日,平罗县城关镇沿河村二队生产队长的儿子代替父亲和该镇供电所签定了全村300多人的三夏安全用电合同书。直到7月10日沿河村二队发生触电亡人事故后,平罗供电局这桩不为人知的怪事才浮出水面。 7月10日,村民李某在场面上接电时触电身亡。随后,城关镇供电所切断了沿河村二队场面上麦子脱粒的用电。“李某触电死亡之前,大家曾经向城关镇供电所打过几次电话,
7月14日,平罗县城关镇沿河二队生产队长李建明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本报记者立即赶赴沿河村,见到了12岁孩子代签的用电安全合同书。他说,用电安全合同书存在了两点不合理:一是自己作为一个生产队长,可以帮助电力部门协调工作,属于非专业人员,现在要负责村里的安全用电问题确实难度比较大,何况,抢收之前电力部门也没有来队上规范用电;二是现在的这份合同是在自己不在家的情况下,城关镇供电所工作人员让他12岁的儿子代替签写的。李建明12岁的儿子证实了此事:“城关镇供电所工作人员我说,‘你爸不在,你会写字帮他签个名字就行了嘛’……” 平罗县城关镇供电所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所长说:“12岁小孩代替父亲和供电所签订了全村三夏安全用电合同书是无效的,那就只有重新签了,李建明签定了用电合同书就可以继续给村里供电了。另外,没有发生亡人事故前村民的确打了两次电话,但我们不可能让他们自己动手随意打开保险盒的,村民的行为属于窃电行为、破坏国家电力行为。” 平罗县供电局办公室主任王学继说,自己到目前仍然没有接到沿河村二队的用电事故报告,至于12岁小孩和供电所签订了全村的三夏安全用电合同一事,或许是生产队长不会写字让孩子代写的。 本报将跟踪报道此事。(本报记者 樊前锋)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