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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婚纱就谈分手 “快餐爱情”苦果难咽 新新人类闪离让人皱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0:43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容芊实习生陆晓静报道 刚刚登记完毕,还没有来得及披上婚纱办酒宴客,一对新人就提出了分手。昨日,法律服务部门接到了这样一个离婚咨询,他们的婚龄短得让人惊讶。

  记者随后从一些法院了解到,如今离婚男女中,已出现1982、1983年出生的“新新人类”,在婚礼前就闹离婚的闪电离案例并不罕见,这些连“七月之痒”都不满的“闪离”行
为颇让人皱眉。

  陆小姐说,她不久前和男朋友办好结婚登记,正在装修新房,但她觉得两人相处并不融洽,以后要过的日子还很长,为了一张结婚证勉强在一起没有意思。她坦白了自己的想法后,男朋友也愿意接受。于是,陆小姐就来咨询是不是该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面对如此离婚咨询,接待的法律工作者表示第一次碰到。

  从一些法院的民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婚礼前闪电离婚的案例却并不罕见,一名法官用“来得快去得快”戏称这种婚姻现象。据了解,“闪离”当事人通常只有20岁出头,在结婚登记前恋爱时间都不长,其中最多为一年半左右,最少的只有一个星期,缺乏感情基础。很多人登记后住到一起,直接面对柴米油盐等实际问题,相处一二个月后,缺点渐渐从这些“白马王子”、“白雪公主”身上冒出来。开发区就有一对新人,登记后女方发现男方整日喝酒应酬,男方觉得女方是个工作狂,和彼此刚认识时的印象有很大出入,两人都认为很难生活在一起。有些新人太过娇气,不够宽容,处理问题不成熟,南长区就有一个“过家家”似的离婚案例。女方闹离婚,只为感冒时男方不给她煮饭。

  她认为男方在婚礼前就不重视她,以后必定每况愈下,坚持不肯和好。另外,彩礼也成为婚姻一大“杀手”,有一名男子不堪女方提出的一堆彩礼要求,积蓄透支后,只好“开溜”。

  虽然离婚是当事人的自由,相处触礁及时“刹车”也无可厚非,但此类现象还是让不少人发出异议。开发区法院一名法官指出,婚姻需要双方相互的理解与扶持,“闪离”是“快餐爱情”的一种后遗症,非常草率,会对当事人今后的生活产生一些负面影响,新新人类对待感情生活应当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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