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低收入群体将获物价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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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3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孙叶)江苏省今年将推出物价补贴,即当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超过3%时,城乡低收入群体可以享受资金补贴,补贴金额相当于当地月度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 享受这项补贴的对象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以及市县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对象。
补贴标准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物价上涨,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运行的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在市场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的年份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补贴,在价格总水平下降或持平时,不予扣减救助标准。物价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省政府对确有困难的地方酌情给予适当补助。物价补贴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低收入群体由于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