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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协议买房 78岁老妈被儿子当庭破口大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1:50 龙虎网

  案情简介

  原告:齐云

  被告:谢强(系原告亲生儿子)、谢解(原告的外孙)、刘洁(原告的儿媳妇)

  2004年4月,谢强一家将位于大行宫的房子卖掉后,搬到齐云位于茶南小区的房子里一起居住,同时谢强也将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入齐云的房子里。

  由于婆媳关系一直不好,今年3月份,齐云与刘洁达成了书面协议:刘洁和谢强帮齐云在南湖地区买套单室间,楼层不高于2楼,总价不超过21万元,齐云把茶南小区的房屋过户给谢强,协议上双方未写明履行时间。

  因谢强一家到现在也未履行协议买房,加上儿子和儿媳平时在家经常辱骂齐云,齐云将谢强一家告上法庭,要求谢强尽快履行协议。

  辩论焦点

  原告:齐云的代理律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韩翠银向法院出示了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韩律师认为既然双方自愿签订了协议,那么被告就应该按协议上写明的,买套房屋安置老太太,同时原告将茶南小区的房屋过户给被告。韩律师同时出示了茶南小区房屋的产权证(产权人为齐云),既然被告一直不肯履行协议,那么被告就应该搬出房屋,不能继续赖在这里居住,影响原告的正常生活。

  被告:谢强和爱人刘洁当庭陈诉,在几个月前,他们曾帮原告看好一套位于南湖小区的房子,是原告自己变卦,不要房子。原告是要求谢强给其21万元,何时看中房屋再决定购买。现在自己房子卖了,不跟原告居住,难道去露宿街头?

  在法庭上,原告的代理律师韩翠银告诉法官,被告不仅不赡养78岁的原告,还一直为房子的事情和原告争吵,被告除了辱骂亲生母亲,在收到法院传票当晚,即将房屋内的东西乱砸一通,甚至当着前来调解纠纷的警察,伸手要打母亲,这样的儿子怎么能跟原告平安相处。平时原告白天都不敢回家,只能到门口的老邻居家去打麻将,躲避“蛮横”的儿子。因此被告不履行协议,就应该搬出原告的房子。韩律师向法官出具了现场照片。

  此时,被告谢强称当晚是自己酒喝多了,才会做出如此举动。当齐云对谢强的说法嘀咕了几句后,谢强当庭指着齐云破口大骂。78岁的齐云惧怕脾气暴躁的儿子,她也不敢说什么,只是一个人低下头在那儿抹着苦涩的泪水。

  法官当庭制止谢强的行为,并对其进行道德教育,母亲是世上最伟大的人,怎么能这样骂自己的亲生母亲,何况还是一名78岁的老人。随后,双方同意法庭进行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再判。(文中原、被告为化名)

  作者:胥欣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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