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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性病不治 法院判决结婚登记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4:26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7月15日电(陈月红、肖建)婚前隐瞒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性病,且婚后未治愈,湖南宁乡县一对夫妻的婚姻关系宣告无效。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家住宁乡县沩山乡沩溪村的刘秀丽,苦等在广东打工的男友姜国军3年,终于盼到男友回乡与她结婚。双方于2005年3月登记结婚,未作婚检。婚后姜国军不愿与刘秀丽过夫妻生活,在刘秀丽的再三追问下,姜国军才说出自己患有性病。刘秀丽
听后拉着姜国军去了医院,经诊断姜国军病情为“梅毒二期”。对爱情失望的刘秀丽一气之下于今年5月向宁乡县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姜国军婚前隐瞒不宜结婚的性病史为由,请求宣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无效。2005年7月12日上午,宁乡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姜国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性病,婚后尚未治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宣告原告、被告的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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