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店内摔出血 店家说:最好去告吧(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4:3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昨天下午3时许,陈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到东方家园家具城选购家具。逛到三楼某品牌店时,陈女士看上一套沙发。小孩则坐在一个转椅上好奇的转动着椅子。不料椅子突然翻了,小孩摔倒时,椅子下面的玻璃应声而碎,小孩右手肘部被碎玻璃割伤,顿时鲜血直流。销售员和家长将小孩送往附近的卫生诊所。经诊断,伤口长1.5厘米,清创后缝了一针。 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销售小姐以为支付了100元的医疗费就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但家长不满意,于是拨打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 记者看到,在这家店面的外侧,有一个几米长的玻璃底座展台,数个不同造型的转椅就摆在这个高约10厘米的展台上。展台没有围栏,也没有安全警示标志。从破碎的玻璃来看,厚度约在1厘米左右。 受伤孩子的家长提出,把椅子放在这种玻璃台座上,既未拦起来,也没有不许试坐的告示,理应对它的安全负责。现在孩子摔倒被玻璃割伤,除掉医疗费,还应支付相关赔偿。 但销售小姐称,家长没有看好孩子也有责任。东方家园家具城的楼面经理就赔偿问题和店主通了电话。但在电话里,店主不愿接受家长提出的赔偿数额,称家长尽可去走法律途径解决。(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