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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杀害北新幼儿园女教师和儿童恶徒今日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8:03 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讯 (记者 邱伟) 

    记者亲历检察官最后提讯

  涉嫌在北新幼儿园杀害女教师和5岁男童的犯罪嫌疑人付贺功今天被提起公诉。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付贺功恶行累累,被控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强奸、
强制猥亵妇女共5项罪名,涉及17起罪行,其中命案4起,共涉嫌杀害5人。

  起诉前,记者随同检察官一同前往北京市看守所,采访了检察机关对付贺功的最后一次提讯。

  随着一阵镣铐声,付贺功被带进了提讯室。付贺功是北京市密云县农民,中等身材,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非常惹眼,这也是众多被害人指认付贺功的主要特征。身披看守所配发的马甲,付贺功敞胸露怀坐到椅子上,一双粗壮的大手交叉放在肚子上,至少有5条无辜的生命惨死于这双罪恶之手。付贺功迅速扫视了一下屋里的人,然后把目光挪开,等待检察官发问。31岁的付贺功并不缺乏和司法机关打交道的经验。付贺功18岁时因为和父亲赌气离家出走,结果他一周之内在密云县的多个村庄连续盗窃12起,偷盗财物价值2800多元,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没多久,付贺功又在河北丰宁因盗窃被抓。因属累犯,付贺功1996年被丰宁县法院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1年提前释放回京。此后他一直以盗窃、抢劫作为生计,直到去年10月23日因涉嫌北新幼儿园命案被警方抓获。

  “杀人、抢劫、强奸、盗窃”付贺功一口气说出了自己涉嫌的罪名。听到检察官用“大案”形容北新幼儿园命案,付贺功竟挤出一丝冷笑:“那还算大案?才死俩,忒平常了。”“你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抓的吗?”检察官问。“指纹鉴定,我在现场留下的指纹不下100枚。”北新幼儿园凶案中,付贺功并没有遮掩现场痕迹。“如果我真上点儿心的话,作案时会蒙脸、戴手套,可我没有。”付贺功说,他厌倦了整日东躲西藏的犯罪生活,甚至厌倦了活着。“犯了事就该死,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但我有3条原则,一不自杀,二不自首,三不能在犯罪现场被抓住。”听到付贺功的话,记者有些意外,似乎付贺功在被抓之前就已经对生活绝望了,他要做的就是一次次地作案,然后等待抓捕时刻的到来。

  拒请律师称“浪费资源”

  市检二分院的起诉书一共列出了付贺功的17起罪行,故意杀人2起,盗窃6起,抢劫9起,其中在抢劫过程中致3人死亡,伴有强奸或者强制猥亵妇女等性侵犯行为的有3起。

  从2003年起,付贺功进入北京市区,住进东城区一家宾馆,宾馆工作人员反映,付贺功看上去是个普通的房客,从不拖欠房费。实际上,付贺功常年在外靠抢劫、盗窃谋生,他实施犯罪主要在东城、西城两个城区,平日就在胡同里溜达寻找作案目标,几乎走到哪儿偷到哪儿,住宅楼中的暖气片、空调室外机、下水道箅子、健身乐园中的休闲椅,都被他偷去变卖。付贺功习惯去胡同里的小发廊抢劫,在理发之后行抢,捆绑、暴力胁迫事主,有时伴有性侵犯。付贺功抢劫发廊多在白天,光天化日之下入室作案,全无顾忌。对于即将到来的审判,付贺功表示不要律师,说这是“浪费资源”。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为他指派辩护律师。

  灭火器成为凶犯杀人利器

  去年10月20日晚11时,付贺功转到北新幼儿园,他见这里围墙易于翻越,就决定下手。付贺功翻墙进院,拆掉一扇窗户上的玻璃,进入幼儿园楼内,他每走过一个灭火器就把保险栓拔下来。使用灭火器击打或喷射被害人,是付贺功作案的一个特征,在另一桩杀人抢劫案件中,付贺功使用的凶器之一就是灭火器。

  幼儿园楼道中异样的声音引起了几名女教师的警觉,她们在楼中巡视了一番,其中一个年轻老师还捡到几个付贺功扔在地上的保险栓,但她并没在意。几名老师没看到有人,就回房继续睡觉了。

  见楼里安静了下来,隐藏在暗处的付贺功开始寻找值钱的东西,他走遍了大多数房间,然后拎着灭火器进入了幼儿园的婴儿睡眠室,44岁的贺老师与4个孩子睡在这里,躺在床上的贺老师问了句“是谁?”付贺功抡起灭火器砸在贺老师的头面部。随后他走进旁边的房间,发现1名5岁的男孩惊醒后吓哭了,付贺功又举起灭火器砸死了男孩,他怕其他孩子醒来哭闹,就将男孩的尸体藏到了水房的洗衣机中,又用墩布擦净了地上的血迹。这时剩下的3个孩子都醒了,付贺功掐住一个哭闹男孩的脖子,但他掐到一半时,又鬼使神差地松了手。付贺功杀人后没有匆忙逃窜,他取走一间房内的2台VCD机和1台DVD机,然后骑着一辆他进院时物色好的自行车,离开了幼儿园。

  猛刺路人20刀只因“不顺眼”

  2002年夏天,付贺功在密云连续实施了两起故意杀人。2002年6月的一天,付贺功在路上看1名流浪汉“不顺眼”,就从路边捡起块石头猛砸流浪汉头部,流浪汉脸朝下趴倒在地后,付贺功拔出他随身携带的尖刀在男子背部等处从上到下连刺近20刀。两个月后,在密云的一个街边公园里,付贺功觉得1名坐在路边的女子挡了他的道,就随手捡起一块方砖砸在女子头部,然后举刀向女子头部到腹部连扎了十余刀。

  与普通的故意杀人行为不同,付贺功杀人并无明确的原由,与被害人也没有矛盾,但他的杀人手法极其残暴。“付贺功精神状况并无异常,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被害人成了付贺功心中愤恨的发泄对象。”检察官说。付贺功连续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从1992年入狱开始,付贺功9年时间基本上都在狱中度过,2001年出狱后一直无业,没有生活来源,他本人性格孤僻、脾气暴躁、报复心极强,后来又与家人断绝了来往,长期在社会上漂流,心理逐渐变得畸形。

  付贺功的生活就是犯罪

  付贺功对自己犯罪细节的记忆非常清晰,作案的时间、地点,所抢的手机的颜色、款型、品牌都能脱口而出。“付贺功出狱后,既缺乏工作的技能,又没有工作的愿望。犯罪,成了他的主体生活。所以他对犯罪记忆的清晰度要比一般人要准确。”检察官分析说。

  付贺功曾经有过一个女朋友,分手后他再没结交新女友。“付贺功可能已经厌倦了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愿融入这个社会,所以居无定所,肆意犯罪,不计后果,不去寻找稳定的感情生活,也不去寻找生活来源,他已经把自己漂移于主流社会之外,他介入社会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犯罪。”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徐航最近连续办理了“王宝增抢劫杀人、侮辱尸体案”等几起被告人以恶劣手段报复社会的案件。“这些被告人都被判刑或劳教过,但在服刑结束之后,他们思想上的改造不到位,社会保障又有所缺失,就出现了二进宫、三进宫,甚至实施极端的暴力犯罪。比如北京人王宝增在‘1983年严打’时被判刑,发往新疆服刑,当他出狱回到北京时,遇到上户口等一系列生活问题难以解决,极端偏激的王宝增就开始疯狂报复社会,抢劫杀害6名妇女。”

  “刑满释放后无所事事,没有生活来源就开始小偷小摸,犯罪性质逐步升级,最终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这是徐航对这一类恶性犯罪人员的总结。“应该说,刑满释放人员如何融入社会,依然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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