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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恋爱8天娶来有夫之妇 请求法院判婚姻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18:23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孙莹) 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张强还没享受到新婚的甜蜜就得知妻子已经是“有夫之妇”。为了不让自己在被骗的情况下背上“离婚”的历史,张强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今天上午,西城法院支持了张强的诉讼请求。

  张强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与比自己大4岁的刘芳仅相识8天就登记结婚,可婚后1个月,刘芳就告诉他已经结过一次婚,至今这段婚姻也没有解除。面对刘芳的哀求,张强出
于夫妻一场的情分不愿起诉妻子重婚,让她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到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但是宣判前,张强突然向法官提出要追究刘芳重婚的刑事责任。“婚后她还与别的男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至少已经骗了4个男人的感情,我不能纵容她继续去骗人。”张强表示处理完这段婚姻关系,还要提起刑事自诉。对于张强的指责,刘芳一直冷笑着,也不做任何辩解。

  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刘芳在尚未与他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与张强办理的结婚登记应属无效婚姻。

  宣判后,张强的亲属告诉记者,只有22岁的张强涉世未深,才会被人欺骗。而且新婚姻法颁布后,取消了以前单位或街道出具婚姻证明的环节,完全靠两个人自觉,实际上也让某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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