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撞大奔 撞出3万元“窟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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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21:49 法制晚报 | |||||||||
车辆肇事 赔对方高额修理费 保险公司只“报销”1500多元——— 本报讯金杯撞了大奔,事后大奔车主要求金杯车主赔偿3万元修理费,而金杯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只肯赔偿的1500元。金杯车主张先生认为3万余元的维修费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遂将后者起诉至法院。东城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了该案。
原告金杯车主张先生的代理人表示,今年1月10日,张先生的金杯车撞上了朱先生的奔驰车。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了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勘查,确定第三者损失为1500元。 由于维修费用产生分歧,朱先生将张先生起诉。法院判决张先生赔偿朱先生的奔驰车修理费33368元。张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这笔保险费,但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1500元。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坚持认为只应该赔偿1500元,“既然在车祸后已经进行了定损,那么就应该按照定损的金额进行赔偿,这是保险公司多年来的惯例。” 随后保险公司方面申请法庭对奔驰车的维修进行估价:“如果真是要花3万多,那么保险公司就没有拒赔的理由……”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案。 作者:王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