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三歹徒7年内劫杀6名女子 为灭迹用尸体喂狼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1:00 新文化报

  本报辽源讯(记者 赵春刚 蒋民 通讯员 于胜利杨健武)为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刑满释放的刘宝山与嗜玩麻将的史松梅萌发了杀人劫财的想法,并在5年时间里以欺骗的手段先后杀害5名女子。早在1997年,刘宝山与其弟刘宝金曾劫杀女子秦某。3人在7年时间里,以合伙做生意为名,骗人钱财并杀人灭口,共劫财16万余元。昨日上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系列劫财杀人案。

  向熟人下手 劫财害命

  早在1982年,刘宝山就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刑满释放后,他与前妻分手。不久,经吴某介绍,刘宝山认识了离异的29岁女子史松梅,二人很快同居。1999年秋,刘宝山对史松梅说:“小吴总说自己有钱,我看她有不少金银首饰,干脆把她整死弄点钱。”1999年11月13日,史松梅将吴某骗到刘宝山的租住处,给吴某喝下含有麻醉药的饮料。在吴某昏倒后,刘宝山用铁器击打并扼颈致其死亡后抢走财物。随后几年中,二人密谋,由史松梅物色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朋友,又先后将4名女子杀害。

  毁尸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三人不但残忍地将人杀害,毁尸手段更令人发指。他们把吴某的尸体埋在厨房地下,并抹上水泥;还将其中3名被害女子尸体扔进沉井内,为了能使尸体快些毁灭,他们还买了一条大黄狗扔进井里,想让狗啃食3人的尸体。

  昨日14时30分许,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新文化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