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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叔叔钱自首轻发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1:23 半岛晨报

  晨报讯 (王瑞君记者王天军)日前,大连旅顺法院对一犯盗窃罪的被告人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从轻处罚决定,其主要原因还是该人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全部退赃。

  李青(化名)今年22岁,去年9月去看望同村的叔叔,在叔叔的邀请下住进了叔叔家。9月30日,趁着叔叔家没人,李青到东屋将藏在炕柜棉被里的2000元现金盗走。此案过去半年多了,当李某的父亲得知此事系儿子所为后,便劝说儿子主动自首。今年4月9日李某在其
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由其父亲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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