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杀手图财害命8年内谋杀5名年轻女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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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2:54 东亚经贸新闻 | |||||||||
本报讯 (闻德发 杨建武 东亚记者 姜斌)7月15日8时30分,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震惊全国的“鸳鸯杀手”系列杀人案开始开庭审理。经审,犯罪嫌疑人刘宝山、史松梅(姘居关系),于1999年11月至2005年1月间,先后编造谎言,将5名年轻女子杀害。 43岁的刘宝山,辽源市人,因抢劫罪、流氓罪、盗窃罪,于1982年被判有期徒刑9年。1990年被释放出狱。1997年6月17日10时,刘宝金将秦某骗至弟弟刘宝山家中杀害。
刘宝山随后同其姘妇史松梅(37岁)密谋杀人谋财。从1999年11月13日开始,这对“鸳鸯杀手”以合伙做生意、高薪聘请、处朋友为名,采取用“三唑仑”先药倒后再用尼龙绳勒死的方法,8年内先后杀害5名青年女子。 今年3月19日,辽源警方将“鸳鸯杀手”缉拿归案。法庭当庭未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