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追贼时突然死亡 小偷罪加一等被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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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3:36 北京晨报 | |||||||||
逃亡小偷抓着了追逃事主倒下了 晨报讯(记者李婧) 小偷行窃被发现扭头便跑,事主为抓贼紧追不放,结果小偷被捕,而事主却在抓贼后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昨天,这桩奇案宣判,“累死”事主的小偷获刑4年。主审法官介绍说,造成事主死亡的小偷罪加一等。
昨天*犯罪嫌疑人熊根华听说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后对记者说,“法院的判决是公平的。我很对不起受害人。”今年1月27日6时许,张先生带着妻子孙女士到西站接女儿和父母。一家人团聚后正要打车回家,孙女士感到身后的背包有动静。一名男子站在孙女士背后,已经将背包打开正要行窃。小偷看到事主发现,扭头便跑。张先生马上放下手中的行李,紧追瘦弱男子。孙女士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拨打了张先生的手机。接电话的陌生人告诉她,张先生晕倒了。孙女士赶到丈夫晕倒的地方,与民警一起将张先生送到医院。但抢救无效,张先生去世。医生在死亡证明中写到,张先生死于“心脏骤停”。 熊根华告诉记者,当日他知道身后有一个30多岁的男人正在追赶自己,就拼命向前跑,没想到在前面遇上了巡逻的警察。“警察拉住我问我干什么呢,我只好说偷东西被事主发现了。这时,追我的人也赶到了。可是他只喘了几下,就倒在了地上。” 审理此案的法官喻晓敏介绍说,虽然事主张先生的去世不是熊根华故意造成的,但是,熊根华的盗窃行为与事主张先生的意外死亡有一定关系。法院认定,事主张先生之死是熊根华盗窃罪名的其他加重情节。综合熊根华盗窃未遂,而且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判处熊根华有期徒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