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就业市场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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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01 南京晨报 | |||||||||
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自制《灵活就业联系卡》,每张收费20元,有关部门称这是一种市场化行为。法律人士称,这种违背民工意愿的行为,侵犯了民工的就业权利。 民工:三项服务徒有其名 20元费用主要包括照相、岗前培训、就业指南资料三项内容,来自宿迁的张庆(化名
律师:侵犯民工就业权利 为何要民工花钱办卡,一位市场负责人说,这张卡除了利于向民工提供服务之外,另一方面是因为作为市场化运作,仅靠职介所交纳的场地费很难维持市场的正常运转。 南京中祥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该市场垄断了安德门地区所有的职业介绍业务,完全处于垄断地位,依据《民法通则》58条规定,民工前去登记就业时交纳20元费用并非出于真实意愿,某种程度上是受市场的强制和胁迫,市场这种管理行为侵犯了民工的就业权利,这种行为当属无效。 作者:姚君祥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