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令他俩交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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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4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姜平海) 昨天,两名拒交交通违法罚款的司机收到了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各交纳了罚款和滞纳金1000余元。这是本市首例对拒交罚款的司机采取强制执行的案件。 据了解,司机宋某、孙某因多次交通违法被李沧交警行政处罚,但二人一直拒交罚款。今年7月6日,李沧交警大队向李沧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7月8日,李沧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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