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工地狂敛200余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08:4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5日讯 强揽工程后拖延工期,当对方收回工程时竟以其“违约”为由进行敲诈。近日,该犯罪团伙被李沧警方捣毁。经查,自2004年以来,该团伙通过强签合同、强供材料等手段非法获利达200余万元。 6月初,李沧区某建筑工地人员向警方反映,有一自称姓黄的男子到工地上,强签了承包装修内外墙的合同,后以找不到人为由拖延工期。眼看工程交付日期临近,该工地负责人
今年以来,李沧警方不断接到建筑行业业主反映,称有不法分子采取威胁、逼迫等手段,强揽工程、强供材料。对此,李沧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6月下旬,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警方全面掌握了本市无业人员孙某、黄某、王某等人敲诈勒索建筑工地的犯罪证据。 6月22日上午11时许,在市局刑警大队和有关业务处的密切配合下,李沧警方组织50余名武装警力迅速出击,在308国道某工贸公司内,一举将孙某、王某、黄某等7名团伙成员抓获,当场缴获弹簧刀、钢管等作案工具一宗。 经审查,自2004年以来,以孙某、黄某、王某为首的10余名团伙成员,在李沧区10余处建筑工地采取强供材料、强包工程、殴打侮辱建筑工人等手段大肆敛财,共作案数十起,非法获利200余万元,仅靠拖延工期的手段就敲诈了10余处建筑工地,敛财15万余元。 日前,犯罪嫌疑人孙某等7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抓捕中。 (夏涛 任金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