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评职称具体事项看仔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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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0:5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佳实习生白昕)7月15日,记者从省人才中心获悉,辽宁省人才中心开始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人员评定高级职称,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请查询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www.lnrc.com .cn,报卷可到辽宁省人才中心508室。 为加大为流动人员服务的力度与内容,按人事厅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辽宁省人才中心将开展2005年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实验师(含中、初级)的
评审类别有工程系列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子、电力、粮食、实验、综合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含中、初级)。 评审对象包括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及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中心的各类流动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