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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打赡养官司老母离世 检察官:多考虑亲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1:18 龙虎网

  【龙虎网讯】近段时间,鼓楼区检察院集中调解了一批因为争夺房产引发家庭矛盾的案件,为了房子,母女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实在令人扼腕。

  老太医药费惹纠纷

  家住鼓楼的陈老太今年90多岁了,本该安享晚年,不想因为医疗费惹来了养子养女旷
日持久的诉讼。据承办此案的刘锁龙检察官介绍,陈老太一生没有生育子女,年轻时她和老伴收养了一个叫李丽的女孩做养女,现在李丽也已经是年过半百了。后来,陈老太又过继了一个侄子李名当作儿子,李名现在也是70多岁的人了。就这样陈老太也算是儿孙绕膝了。年纪大了,身体总是不太好,陈老太开始经常进医院。由于老太每月只有100多元的生活补助,所以每次看病的花销总是由李名承担。从2000年12月至2003年5月,陈老太的各种医疗费用共计9000多元。李名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太好,想到李丽也是老太的女儿,本该两个人共同承担老太的医疗费用和赡养费。李名遂找到李丽要求她支付这9000元医疗费,和其他的赡养费用。

  养女离婚再起风波

  李丽认为李名的要求太过分,因为她有精神分裂症,每月只有500多元的收入,而且在母亲住院期间她尽心照顾并且支付了3000多元的医药费给李名。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还是闹上了法院。经过两次审判,法院还是判定由李丽支付老太9000余元的医疗费,并且,每月还应支付给陈老太200元赡养费,直至陈老太去世为止。一场亲人间的纠纷应该就此平息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李丽突然与其丈夫离婚了。本来这与陈老太和李名没有什么关系,但是他们考虑到,如果按照李丽与丈夫的离婚协议进行财产分割,李丽所得财产甚少,根本无法支付陈老太的各种住院费用和赡养费。他们理所当然地想到李丽之所以在这个时候离婚是为了逃避支付老人的赡养费。于是,一纸诉状,养子养女再次站到了法庭上,只是这一次,李名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撤销李丽的离婚协议。理由是李丽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他们的离婚应是无效的。

  老太突然去世

  就在两个子女为李丽到底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陈老太突然去世了。母亲离开了,可是官司还得打。根据李丽提交的证据,法院最后裁定,李丽在协议离婚时,精神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有效。案子结束了,老人也在纷纷扰扰中故去了。当检察官再次上门的时候,李丽说,心里没胜诉的开心,只有无限的感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检察官点评近几年来,像这样的家庭纠纷官司屡见不鲜。为了老人的赡养、遗产等问题,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反目成仇,最终对簿公堂。对此,鼓楼检察院蒋副检察长在分析了近年来因不服法院判决而向该院提出抗诉申请的十余起案件后认为,这种案件的频繁出现有一定的社会背景,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现象。近年来,鼓楼区检察院民事行政科所受理的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的申诉案件中,尤以房屋所有权的纠纷最为激烈。这种权利冲突对传统的财产权利家族化和家庭共有化的理念,乃至亲情关系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也是社会的进步,体现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私有财产权利意识的提升,也是社会文明化的一种体现。但是,蒋副检察长还是提醒市民,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还是应该更多地考虑一些亲情。

  作者:梁建恕 李国田 高云婧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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