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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私配业主门匙是行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6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施施然带客上门看房,碰到大惊失色的屋主竟脱口而出

  本报讯记者雷鸣、实习生周婕、梁晓松报道:广州市民朱小姐遇到一桩怪事:她委托某地产公司代理房子租售,一个多月后,房屋不想再租售,于是把放在该公司的钥匙拿了回来。殊料,日前正在家中打理家务的朱小姐被拿着钥匙开门而入的该公司业务员吓了一跳,面对朱小姐“中介为何私配业主钥匙”的质问,带客上门看房的业务员淡然而道:此举行内
已司空见惯。

  

  据朱小姐介绍,今年4月她与该地产公司签订了房产独家租售代理合约,并把钥匙放在其属下的财富广场分行,随后又将钥匙和相关手续转到离家更近的侨林分行。到5月底,朱小姐把钥匙要了回来。没想到6月中旬的一个周末,她到空置的房子搞卫生,竟碰到该地产公司另一分行的业务员拿着配来的钥匙带客看房。朱小姐当场拿回自家钥匙,并向该地产公司投诉,认为其私配业主钥匙,要求赔偿期间产生的100多元电费。多次交涉后,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一改最初“调查情况,属实赔偿”的态度,矢口否认朱小姐的指责。

  

  记者就此采访了涉事地产公司,该公司天河区有关负责人罗先生表示,公司有完善的投诉机制,拿到业主钥匙后公司都会开具收据,业主取回后公司不会再保留另外的钥匙。该公司企业传讯部郭小姐在向相关人员了解后告诉记者,据查是朱小姐把钥匙分放在该公司属下三个不同的分行以及其他地产代理商,朱小姐只收回了其中两把,一个分行还保留着其中一把钥匙及收据。地产公司分行间互相借用钥匙带客人看房子是业内常规,也是业主同意的。至于空调损坏和产生的电费,地产公司方面指出,朱小姐6月21日为此和分行交涉时,工作人员曾当场报警,并提出与朱小姐一起到现场查验房子委托放盘前后的区别,朱小姐拒绝,也未能出示相关证据。

  

  对于地产公司的说法,朱小姐断然否定。她称自始至终只将一把钥匙交给该地产公司。她与该公司签订的是独家代理合约,不可能把钥匙交给另外的代理商。所谓“未收回的那把钥匙的收据”是在交涉过程中地产公司捏造出来的,他们只向她出示所谓收据的复印件而拒绝提供原件,不但没有她本人签名,而且收据上房子面积和拟定售价等数据也与合约上约定的不符。另外,她要求与在收据上签名的潘姓业务员当场对质,对方也一直未能把潘某找出来。据悉,报警当日,警察表示这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只是从中调解,希望双方协商。况且,当时该地产公司并没有提出到现场查验,而且拒绝赔偿。记者就此事以业主身份询问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介机构中肯定没有这样的行规。这里关键看业主有没有保留从中介公司收回钥匙的收据,如果业主能够出示证据,证明已收回钥匙,那么房产中介是无权私配钥匙的,更不要说带人看房了。如果房产中介真如业主所说做出私配钥匙的事,就属于侵犯私人财产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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