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纸罚款单牵出莫名其妙四台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6:46 深圳商报

  一纸罚款单牵出莫名其妙四台车

  事主疑惑:谁用我的名义买了这些车?谁受理我的投诉?

  【本报讯】(实习生冯娴深圳商报记者张清华)华强北某电信设备公司的王先生这两天很郁闷:在他公司的名下突然莫名其妙地冒出了4台小型货车,面对这一飞来横财,他却无
法高兴起来,他担心某一天这些车惹了祸,受害人会找上门来向他索赔。

  通知单牵出另外三台车

  王先生是7月14日发现自己公司多了这4台车的。王先生说,当天上午,他在信箱里突然发现了来自东莞市塘厦交警中队的一纸“交通违法通知单”。通知单称,王先生公司名下的一台车牌号为“粤BZ74”的解放牌小货车分别于今年1月3日和3月15日在东莞市塘厦镇的迎宾大道违章闯红灯各一次,要求王先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塘厦中队接受处理。

  王先生说:“我当时一下子懵了,我们公司根本没有这台车呀?”当天上午,他就跑到位于梅林的市车管所查询。这一查不要紧,他发现在自己公司名下竟然一共“挂靠”了4台这样的小型货车,除一台为蓝箭外,其他3台均为解放牌的。车管所记录资料还显示,这4台车均是一个名叫“陈强”的人在去年3月份以王先生公司的名义购买的,而当时,王先生的公司才刚刚成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事情如此巧合,王先生满腹狐疑。

  按照操作规程,那位叫“陈强”的人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时,必须出具公司法人代表王先生的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名以及法人公司的代码证,这个“陈强”是如何提供相关资料的呢?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申办人只要提供的资料齐全,他们就予以办理,至于资料的真假,他们没有能力鉴别。

  随时得为四台车埋单

  横空飞来4台汽车,看似是一件喜事,却让王先生感到恐惧。他说,从程序上看,这4台车的所有权属于他的公司,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他的公司必须埋单。“这不,车子什么模样我还没见过呢,交通违章的罚款单就到了。这哪是什么横财,我得随时准备赔钱。”

  把4台车的相关资料打印出来后,王先生向车管所申请控制这4台车,或者予以注销。车管所说,注销可以,但需出示4台车的行驶证。王先生很为难:车都不是我的,我怎么会有行驶证呢?车管所答复说,没有行驶证,他们无法注销。

  找不到受理部门

  在此情况下,车管所建议王先生以个人资料被盗用的名义到辖区交警大队报警。王先生来到福田交警大队,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也没处理过类似问题”,建议他去找梅林的车管所,车管所又建议他去找市交警局。到了交警局,工作人员建议他去西丽的车管所疑难车辆管理科。到了那里,对方又建议他向110报警。于是,王先生分别在车管所和华强北公司驻地报警两次,两家派出所在出警后也颇感棘手,表示无法受理。碰了一路钉子的王先生最后绝望了:“难道我就这样等着替人赔钱吗?”

  昨天,记者按照王先生提供的“路线图”依次咨询了上述职能部门,得到的答复果然跟王先生如出一辙。(请报料人王先生领取报料奖100元)

  作者:实习生冯娴深圳商报记者张清华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