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进门 要交“买路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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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7: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熊德壮 “娃娃到位于华西美庐的培训学校学画画,物管每月竟要收10块钱进门费!”昨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华西美庐的物管“乱收费”。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华西美庐,成都绿
“楼盘本来就是商住两用的,里面有很多公司,都没有收钱,为何偏偏要向学生收钱?为了方便管理,办个出入证收取工本费我们也没什么意见,为啥每月收10元管理费?何况物管公司根本就没进行管理,也没有拿出物价部门的批文!”张认为,包括该校学生等外来人员进该小区,物管不应该收钱。在该校的教室里,一位自称姓宋的女士说,作为学生家长,她也认为此收费不合理。 随后,记者找到物管公司一值班人员。他说有关情况要问公司领导,并称自己没有领导的手机。记者又找到保安岗亭一姚姓工作人员,他同样称没有领导的手机号码,也没有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 【律师说法】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任正飞律师:如果物管公司没和业主委员会就收这类费用进行约定,就应在得到物价部门批准后,才能收“管理费”。 四方达律师事务所陈宏律师:如物管公司确实实施了管理,也可收费,如果仅因学生进出大门而收费,其做法不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