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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意”男友敲诈“姐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08:1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记者徐进)女友和“姐夫”姘居一起,孙某气不过,就对“姐夫”敲诈勒索。日前,长宁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孙某今年40岁,四川人。1997年孙某结识了小他6岁的四川老乡魏某,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了一起。孙某的姐姐在上海打工多年,还找了一个60岁的上海男人王某作男友,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孙某遂于2003年带着魏某来上海投靠姐姐。在王某的介绍下,魏某在一家
饭店当起了服务员。魏某认为王某本事大,就另眼相看,久而久之,两人就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2005年3月8日晚上,孙某下班回家后,发现魏某还没回来,打她手机又打不通,就动了疑心。在暂住地附近四处寻找时,意外发现魏某的助动车停在某间房子门外,孙某就去敲该户房子的门,结果开门的居然是“姐夫”王某,而“老婆”魏某竟光着身子躺在床上。

  孙某表示,自己和魏某的8年感情现在已毁于一旦,王某要赔偿他8年的精神损失费5万元。在一阵讨价还价之后,双方达成以1万元了结此事。3月9日下午,王某将7000元交给了孙某。当天晚上,王某越想越气,遂于次日去派出所报了案。(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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