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市民买食品不认“Q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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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7日10:43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实习生王鸿业)7月15日,记者从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期市质监局对全市的各大商场、超市所出售的10类食品展开了检查。7月1日以后出厂的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速冻米面食品等10类食品,都应印有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准入标志的将不允许销售。 当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市质监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大东区小东路8号的沃尔玛超
“QS?不知道,没听说过。”一位正在购物的消费者对记者说。 此次检查中,记者还发现所有乳制品都被列为检查范畴,婴幼儿配方奶粉却除外。记者询问了市质监局监督处主任高方远。高主任向记者介绍说:“国家对婴幼儿食品问题非常关注,早在八十年代就对婴幼儿奶粉实行了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所以所有奶粉中只有婴幼儿奶粉没有实行‘QS’准入制,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高主任还介绍说,此次这10类产品是从7月1日开始实行“QS”制度,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7月1日之前生产,并且仍在保质期之内的食品,仍然可以继续销售。7月1日之后生产的食品必须加印“QS”标志,没有则不准出厂销售。所以消费者购买上述食品时,不仅要看生产日期,还要认准“QS”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