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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国母子组织实施偷渡获判8年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9:52 新桂网-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讯 (实习记者 曾永超 通讯员 武艺) 日前,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由一对异国母子组织实施偷渡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一对母子“蛇头”,一同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涉案的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初涉偷渡深渊

  2002年2月的一天,凭祥市浦寨边民互市点人来人往,来自中越各地的客商在此云集,热闹非凡。

  忙碌的人群中有一个文静瘦弱的青年男子在一家发廊门前无聊地坐着,他叫阮德快,是境外B国C市人,一个月前与母亲一道来到中国浦寨边民贸易点开了一间发廊。正当他茫然地注视着过往的人群时,一个擦鞋的境外小男孩告诉他有一个姑娘想见他。

  不久后,一位婷婷玉立的女子出现在阮德快面前,经交谈,得知这名姑娘名叫“恩花”,是中国东北毗邻的P国D市人,想请他帮忙带出境外。姑娘许愿给予500元人民币的报酬。

  利益驱使下,阮通过中越边境的小道将“恩花”非法带出国境。然而没过多久,“恩花”又被外国遣送出境,已身无分文的她只好在阮开的发廊内与阮鬼混,但过了没多久,她又被公安机关查获遣送回自己的国家。同年12月,阮德快突然接到“恩花”的电话,约他到南宁市见面。

  在一家小饭店里,阮德快见到了“恩花”和一个中年男子,经介绍,这名男子叫洪正雄,洪想请阮帮忙将两名从中国东北入境的P国人员从凭祥带出境外,并承诺事成之后有重金酬劳,在金钱的诱惑下,阮德快再次应允了。

  成立“偷渡别动队”

  结识洪老板后,阮德快即按照要求,于当日领着洪带来的两名P国女子通过边境小道,几经波折,终于到达了目的地——B国C市,交给了事先在那里等候的接应者。阮初尝甜头,利欲熏心,一次次的罪恶之旅,一次次得到的酬劳,让他的腰包鼓了起来。

  阮德快反常的收入,让他的母亲黎氏花大为不解,在她的一再追问下,阮把实情告诉了母亲。听完儿子的发横财“窍门”后,黎氏花顿时感到这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

  对金钱强烈欲望,让黎氏花自觉地卷入了这一场肮脏的交易当中,靠着自己在生意场上多年摸爬滚打出的经验和老练,她逐渐变成交易一方的组织者和操纵者。她亲自与洪正雄见面商谈有关事宜,然后再将任务交给儿子去具体完成,使儿子变成了自己的得力干将。

  随着“生意”的红火,黎氏花感觉单凭他们母子二人的力量已忙不过来,于是她便把在边境认的一个干儿子吴显史也拉入其中,组成了一个组织、分工明确的“母子偷渡别动队”,在老谋深算的黎氏花操控下,这个“别动队”自成联络、运送、出境“一条龙”偷渡的运送体系。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在南宁从洪正雄手中将非法偷渡人员中转至凭祥市,利用这一边境城市的特殊地理位置,通过边境小道非法偷渡出境。

  异国母子一起领刑

  “要有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频频在边境神出鬼没而不同寻常的举动,很快反馈到武警崇左市边防支队。该支队迅速将他们的行动纳入侦查视线,派出侦查员明查暗访,在弄清这团伙组织偷渡的犯罪事实,摸清了他们的行动规律后,支队立即采取抓捕行动,经过周密布控,于去年2月12日在友谊关口岸将准备出境的黎氏花、阮德快母子俩抓获。接着,民警们乘胜追击,吴显史也很快落入法网。

  根据他们供出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马不停蹄地赶往吉林、内蒙古等地调查取证,补充完善了黎氏花偷渡团伙案的相关证据,并查清黎氏花、阮德快、吴显史3人自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间,在广西境内运送21批共96名P国非法入境人员偷越国境。

  今年6月28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黎氏花、阮德快母子俩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该案从犯吴显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另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洪正雄在内蒙古落网,后被当地法院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万元。

  (文中犯罪嫌疑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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