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公斤液化气仅用10多天 瓶内残留物过多导致充气气量不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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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1:5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郑成武)市民王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按正常的使用量,她每次购买一瓶15公斤液化石油气通常可用一个月,然而上个月她家的一瓶石油气只用10多天就用完,王女士怀疑液化气销售商有“短斤缺两”行为,但却无法提供证明。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对此进行一番调查。 据广东省工商局前天首度公布一项对我市和全省其它城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石油液化气
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期我市虽然投诉瓶装气“短斤缺两”的情况较少,但并不表明市面上的瓶装液化气质量就很好。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分析,从以往投诉和检验项目来看,液化气被抽查样品不合格项目中合格率最低的是残留物一项。有市民投诉一些气站出售的瓶装气仅仅10多天就烧完,但是称量结果却表明这些瓶装气往往都是足秤的,这就是残留物过量的结果。 那么,瓶装液化气残留物过量如何鉴别呢?市区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残留物不合格将会直接影响燃烧质量,主要表现为燃烧时管道或气炉喷气嘴堵塞,使气路不畅,影响燃气炉具正常燃烧;另外还会导致可燃部分的液化气气量不足。该人士还向记者分析,造成瓶装液化气残留物不合格的原因很多,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石油重组份切割过重,使油含量偏高,另外按照规定贮罐每次罐装新气前都要抽空一次,但是很多气站为图方便没有遵照规程,这样就造成残留物过量。 龙湖区消委会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分析,由于多数消费者家里都没有配备磅秤,因此一般无法对送上门的瓶装液化气进行验证,即使有一些市民怀疑瓶装液化气的分量,也往往无法取证。久而久之,一些不法的液化气供应商就在这方面做文章,利用残留物过量致使足称的瓶装气“短斤缺两”,而消费者也在不知不觉中因此吃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