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租房发生命案业主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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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5:11 深圳晚报 | |||||||||
罗湖区南湖街道办召开出租屋整治现场会 违规租房发生命案业主被罚 本报记者文海笑通讯员梁银练薛哲报道出租屋发生命案,违规租房的袁姓业主被依法处以2万元的罚款,停止租房6个月。昨日上午,罗湖区南湖街道办召开了出租屋整治现场会
今年6月21日,南湖派出所在进行例行检查后,就对罗湖村村民袁某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其名下违规出租的房屋进行整改。袁某当场在承诺书上签字,但对出租给“二房东”的物业仍不管不问。因管理不善,7月10日,在该出租屋就发生了命案。追悔莫及的袁某积极配合南湖派出所民警的工作,愿意“现身说法”,给村民们敲响警钟。 听到袁某深刻检讨后,很多业主当即表示要自查自己出租的房屋,发现问题立即退租。 据了解,从今年1月开始,南湖派出所在罗湖分局的组织下,对罗湖村“房中房”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共开展大型联合整治5次,经常性清理行动32次。昨日,罗湖公安分局会同消防、工商、出租屋管理部门和南湖街道办在罗湖村召开现场会,宣布了对一名违反有关规定的出租屋业主和14名违法经营者的处理意见,会后还拆除了数间无牌无证十元店。 作者:本报记者文海笑通讯员梁银练薛哲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