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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玩小姐原是贼趁人不备窃钱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7:4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应邀和朋友一起吃饭、娱乐的胡某,乘人不备窃得朋友皮包中的钱款,日前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11月23日晚,安徽来沪的女青年胡某应邀与朋友王某等人在某酒店吃饭、唱歌。在KTV包房,胡乘王某走出房间接听电话之机,从王皮包内窃得人民币3200元。鉴于胡主动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并退缴了赃款,法院对她作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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