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查堵危险品六大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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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8:1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查处一批涉及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处理一批在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不法分子……从今天起至9月17日,本市公安、安监等10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危险物品专项整治。 今天上午,市政府就此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本次整治工作分为部署、调查摸底、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期间,要求公安部门对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建立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紧急联网报警系统,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同时发布收缴危险物品的通告,动员群众主动上缴私存的危险物品。交通部门要负责在全市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加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同时对小量运输剧毒化学品实行配送制度。 此外,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干扰、阻挠专项整治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的及有关部门、行政执法单位通报的不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危险物品六隐患 一是在日益严峻的反恐防暴形势下,危险物品长途运输过程中存在被盗抢、被破坏的风险。 二是爆炸物品储存仓库保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抵御盗抢、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不强。 三是愈演愈烈的非法开采活动已严重冲击本市正常的爆炸物品管理秩序。 四是剧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缺乏,致使违章、违规操作情况突出。 五是闲置放射源储存环节存在隐患。六是潜在爆炸危险品流通环节缺乏有效控制。 危险物品 按照有关国家标准(GBl2268)的规定,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等6大类。 作者:张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