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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局长与市民“零距离”接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9:51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7月18日电(记者于力、马环宇)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在持续了两个月后于18日进入了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接访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目标是: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

  记者来到接访现场,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刘和正在接待一位性郎的女士,门外,等待接访的群众排成了长长的一队。在接过刘和局长递过来的矿泉水后,郎女士介绍说,她叫郎春
香,今年41岁,是法库县农民,2004年,她曾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一个月,当她去索要拘留证时,当地公安机关不仅没有把拘留证给她,而且还打了她一顿,不给拘留证的原因是“男的给,女的不给”,郎女士认为,她不应该被拘留,更不应该挨打,所以要求赔偿。

  刘和局长认真地听着郎春香的讲述,还时不时的问上几句,最后,刘和局长说,公安机关办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关于所反映的公安机关办案错误,民警违法乱纪的事儿,中共沈阳市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会查清事实处理好这个问题;关于所反映的赔偿问题,刘和局长解释说,赔偿并不是讨价还价,国家有赔偿法,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办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沈阳市公安局局长接访主要是接访各分、县(市)局及市局机关有关单位办理完毕并书面予以答复,但信访人不服提出申请复查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确需市局局长接待的信访人。自5月18日沈阳市公安机关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沈阳市区、县两极公安机关共接待信访群众1870余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300余件。据了解,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大接访工作从7月18日开始,至8月17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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