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500台警车换“新装”上街执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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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9:55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7月18日电(陈光明、张丽娟)记者18日了解到,鞍山市警车按公安部及辽宁省厅的要求进行大换装,500台警车换了新装上街执勤,鞍山警方原有的1995式警车外观制式即行作废。 警车新装款式为2004式,其突显了几大元素。从色彩上说,它突破了现行警车上白下蓝的简单涂装,改以藏蓝色和白色为基本色调,辅以黄色;从造型上看,突出了醒目的车徽
外形改头换面的同时,公安部对警车驾驶员的要求也十分严格。规定警车应当由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者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工作证,开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可不戴警帽),并规定,机动车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鞍山警方介绍,这种新款2004式警车的外观制式,是公安机关警车的专用标识,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仿制和使用。对不使用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擅自安装警灯、警报器,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以及挪用、转借警车牌证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收缴警灯、警报器和警车牌证。对不按规定使用警车,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滥用警灯、警报器,滥用道路优先通行权,驾驶警车时不按规定着装、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及人民警察工作证的,要通报批评。对不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批、核发警车牌证或批准安装警灯、警报器和涂装全国统一的警车外观制式的,督察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目前警车涂装工作正在紧张进行,鞍山公安机关的500台警车将全部穿上新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