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打折饭要不到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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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6:1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吃完饭结账后索要发票,却被店家告之:因为打折,不提供发票。17日,市民张女士等人就遭遇之事。昨日,税务部门解释:商家打折不是逃票的理由,其做法已经违法。 据张女士介绍,17日下午6时许,他们一行6人在南岸区南城大道竹山佬鸭吃饭,当时,该店正在搞菜品7.8折促销活动。饭毕经打折共消费120余元。付钱后张向店家索要发票,被收银台内的两位服务员拒绝:“已经打折赚不到什么钱,所以不给发票”。张女士对店家
昨日,竹山佬鸭工作人员向记者否定了“打折不给发票”的说法,并称:17日晚未给顾客发票,是因为发票已经用完。她表示,新发票昨上午已经拿到,完全可以满足顾客索票的要求。 记者将情况向经开区地税局反映后,办公室刘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若顾客索票而经营单位不给,肯定违法。他表示,税务部门将核实调查情况,若情况属实将作出处理。(记者涂静见习记者 贺怀湘)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