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中专明日填志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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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7:2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林长强)沈阳市2005年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0日至23日进行。 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报名考生须到原报名时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填报志愿。
据了解,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2005年招收沈阳市初中毕业生的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二)》规定的招生范围、条件(详见《招生考试通讯》第八期)和录取顺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填报志愿。 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的录取顺序是:首先进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然后进行一般高中录取,最后进行普通中专录取。 考生如果想上一般高中,则不能填报重点职业高中志愿;如果想上普通中专,则不能填报重点职业高中和一般高中志愿。 选择好学校后,由考生本人填涂《考生志愿卡》或填写《考生志愿表》,并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考生志愿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 因填涂错误,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为方便考生及其家长了解中招填报志愿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沈阳市招考办将于7月21日18:30~21:00和7月22日8:30~17:00举办“中招填报志愿网上咨询活动”。 考生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进行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