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通”登门办IP忽悠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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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2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叶勇 16日10时许,家住哈市南岗区学府三道街、年近80岁的金彩云家的门被人敲响。当时家中只有正在生病、躺在床上的金大娘和小外孙女。 敲门的是30岁左右的一男一女,二人自称是中国卫星通信集团黑龙江省分公司的业务
中午,金大娘的女儿回家,看到交款收据后感到上当。并拨通了姓赵业务员的电话表示要求退款,而对方却口气大变,表示:根据该单位《客户需知》第五条规定:预存款概不退还。 昨天中午,记者与“中卫通”10070客服电话一位姓王的小姐取得联系。王称,预存的只是长途话费,市内电话并不能打五折。 据哈尔滨市一位律师介绍:“中卫通”《客户需知》第五条中的规定属《消法》中的格式合同,该规定在没有事先明示消费者时,此条规没有法律效力。而夸大自己的业务范围则涉嫌欺诈行为。 昨天下午,“中卫通”一位姓付的客服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公司已经调查了此事,并将退还金大娘的100元预存款。 (“新闻110”线索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