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鳄鱼”20万索赔西单赛特商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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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3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西单赛特商城因涉嫌销售假冒“鳄鱼”商品,被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0余万元。今天,市一中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侵犯商标纠纷案。 庭审现场 法国拉科斯特公司今天委托了2位代理人出庭。
其代理人称,该公司注册商标“鳄鱼”为国际著名商标。2004年初,该公司发现西单赛特商城在其经营活动中,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了“鳄鱼”商标,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西单赛特商城的代理人指出,该商城销售的涉嫌侵权商品实际上是“新加坡鳄鱼”商标,与“法国鳄鱼”商标之间有显著差别,因此并没有侵犯“鳄鱼”商标的专用权。 西单赛特商城还提出,目前“新加坡鳄鱼”与“法国鳄鱼”的商标之争尚无定论,因此不能认定该公司销售“鳄鱼”商品为侵权行为。 西单赛特商城认为,该公司销售的“鳄鱼”商品为从正规渠道取得的,而且对这些商品是否涉嫌侵权不知情,因此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免责。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李奎 | |||||||||